锦州市圆满完成省级节水型城市首创初审验收工作

   2020-12-05 IP属地 辽宁沈阳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河网12830
核心提示: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锦州市申报省级节水型城市工作进行现场考核,认定锦州市各项创建指标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考核

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锦州市申报省级节水型城市工作进行现场考核,认定锦州市各项创建指标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考核要求,这标志着锦州市首次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顺利通过初审验收。

年初以来,为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到2020年地级以上缺水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的要求,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缺水型城市节水建设自查评估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锦州市节水型城市建设,对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2018年版),锦州市组织开展了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达标工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为锦州市城市节水以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根据工作部署,通过省级节水型城市初审验收后,锦州市将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完善水资源规划,让水资源利用效率更高,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同时要全面梳理相关数据及申报材料,力争在创建为省级节水型城市后再创2022年国家节水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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